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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289号颁布时间:2004-12-23

     2004年12月23日 冀地税函[2004]28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北戴河培训基地: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 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04]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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