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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信息产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4]152号颁布时间:2004-09-13

     2004年9月13日 冀国税发[2004]15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4]92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 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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