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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67号颁布时间:2003-04-28

     2003年4月28日 冀国税发[2003]6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 产性企业的通知》(国税发[2003]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 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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