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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函[2003]351号颁布时间:2003-07-29

     2003年7月29日 冀国税函[2003]35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 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7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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