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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2]5号颁布时间:2002-03-13

     2002年3月13日 冀财税[2002]5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局(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 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 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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