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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3]69号颁布时间:2003-04-08

     2003年4月8日 石国税发[2003]69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国税发[200 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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