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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3]60号颁布时间:2003-03-10

     2003年3月10日 石国税函[2003]60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 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3]37号)印发给你们,请各 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 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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