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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国税明电[2004]6号颁布时间:2004-06-18

     2004年6月18日 石国税明电[2004]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明电[2004]1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现明确几点,请按要求,一并认 真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采用省局统一编制的《税务公开查询指南》软件系统公示税务行政许可 内容。 二、税务行政许可专用章由市局统一刻制,6月底前配发至各县(市)区税务机关。 三、税务行政许可各种文书,按总局统一要求,规范填写。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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