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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237号颁布时间:2003-11-05

     2003年11月5日 冀地税函[2003]23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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