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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282号颁布时间:2003-12-18

     2003年12月18日 冀地税函[2003]28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 [2003]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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