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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3]65号颁布时间:2003-12-24

     2003年12月24日 冀财税[2003]65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3] 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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