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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1]47号颁布时间:2001-03-16

     2001年3月16日 冀地税函[2001]4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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