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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14号颁布时间:2003-01-24

     2003年1月24日 冀地税函[2003]1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 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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