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3]37号颁布时间:2003-01-24

     2003年1月24日 冀国税函[2003]3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 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 问题的批复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