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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5]43号颁布时间:1995-07-10

     1995年7月10日 冀国税外发[1995]4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5]103号《关于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生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协定文本待省局收到《协定集》后再行 分发。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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