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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外函[1997]7号颁布时间:1997-07-03

     1997年7月3日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同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1997]41号《国家税务总局 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转发给 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正确执行涉外税收政策,各市要按照总局的要求,搞好1997年涉外税收执 法检查工作。涉外税收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和结果,要纳入当地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总 结和统计报表中。   二、各市要于8月底前,将涉外税收执法检查总结报告和《1997年税收执法 检查情况统计表》及《税收执法检查违规文件情况表》报省局涉外处。   三、各市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对部分市的涉外税收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 的补充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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