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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112号颁布时间:2001-07-04

     2001年7月4日 冀国税发[2001]11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税发[20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两费”收缴过程中相关票证和“征税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问题,请参照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关于会统报表问题,8月份 上报7月份报表按新表式,格式自行修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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