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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6]49号颁布时间:1996-11-08

     1996年11月8日 冀国税外发[1996]4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1996]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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