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冀财税[2002]9号颁布时间:2002-03-19

     2002年3月19日 冀财税[2002]9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 的通知》(财税[20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 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