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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8]11号颁布时间:1998-02-26

     1998年2月26日 冀国税二发[1998]1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7]1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印发的《企业财产损失审 批管理暂行办法》(冀国税二发[1995]60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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