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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189号颁布时间:2001-10-22

     2001年10月22日 冀国税发[2001]18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 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 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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