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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1]340号颁布时间:2001-10-22

     2001年10月22日 冀国税函[2001]34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 知》(国税函[20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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