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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1]123号颁布时间:2001-04-20

     2001年4月20日 冀国税函[2001]12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 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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