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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函[2001]245号颁布时间:2001-07-24

     2001年7月24日 冀国税函[2001]24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1]4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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