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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8]46号颁布时间:1998-12-08

     1998年12月18日 冀国税外发[1998]4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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