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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2]232号颁布时间:2002-11-04

     2002年11月4日 冀地税函[2002]23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 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 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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