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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三率”考核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1998]22号颁布时间:1998-09-29

     1998年9月29日 冀地税征函[1998]2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   省局定于今年十月下旬对各市进行“三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由省局征管处组织,各市征管科(处)抽调两人参加,由科(处) 长带队;   二、接到本通知后,各征管科(处)妥善安排十月份工作,并将参加考核工作的 人员名单报省局征管处;   三、考核对象为每个市抽查一个市直属征收局(分局)、一个县直属征收局(分 局)、一个农村税务所(分局);具体考核对象申考核小组确定;   四、考核期限为被考核对象1998年1~10月份的征期申报率、征期入库率 和违章处罚率,具体考核月份由省局征管处统一确定;   五、考核方法、标准及计算公式按照冀地税发(1996)号和冀地税函 (1997)12号文件规定进行;   六、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被考核单位“三率”情况表(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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