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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环境 保护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经贸资源[2001]142号颁布时间:2001-03-26

     2001年3月26日 冀经贸资源[2001]142号 各市经贸委、水利局、建委、科委、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华北石油管 理局、石铁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缓解我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遏制水环境恶化的势 头,促进工业经济与水资源及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加 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贯彻执行中有何建议或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附: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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