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9]182号颁布时间:1999-09-01
1999年9月1日 冀地税函[1999]18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对工业企业生产铝合金门窗后直接为用户安装的行为如何征
税问题反映较多,意见不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答复湖北省的《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
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65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