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8]31号颁布时间:1998-03-03

     1998年3月3日 冀地税函[1998]3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即国 税发[1997]1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市局和省直属征收局要按通知要求 的内容,在1998年度选择1--2个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较好的县(市、区。分局) 进行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规范化管理的途径。各市的 试点情况及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总结各地的经验,在 全省范围内推广,以推进全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5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