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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外[2000]51号颁布时间:2001-01-09

     2001年1月9日 地税外[2000]51号 各有关地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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