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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145号颁布时间:2000-12-21

     2000年12月21日 津国税所[2000]14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97号)(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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