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145号颁布时间:2000-12-21
2000年12月21日 津国税所[2000]14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97号)(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