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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二[2000]34号颁布时间:2000-10-11

     2000年10月11日 地税二[2000]34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0]6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0]69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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