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总局《关于航空运输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二[2000]30号颁布时间:2000-09-01

     2000年9月1日 地税二[2000]30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部下的通知》(国税 发[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部下的通知》(国税发 [2000]139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