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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荷兰援助项目荷方中标公司及个人免予征税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5]203号颁布时间:2005-05-09

       2005年5月9日 京地税个[2005]20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荷兰援助项目荷方中标公司及个人免予征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4]5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荷兰援助项目荷方中标公司及个人免予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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