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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86号颁布时间:2005-03-15

     2005年3月15日 京国税函[2005]8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3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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