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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4]449号颁布时间:2004-09-08

     2004年9月8日 京地税法[2004]44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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