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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一[1998]428号颁布时间:1998-08-25

     1998年8月25日 京国税一[1998]42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 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 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 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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