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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63号颁布时间:2003-02-20

     2003年2月20日 京国税函[2003]6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 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 问题的批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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