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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228号颁布时间:2004-03-16

     2004年3月16日 京国税函[2004]22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 [2004]304号)转发给你们,请征收机构及时做好免税车辆的办理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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