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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4]126号颁布时间:2004-03-19

     2004年3月19日 京地税企[2004]12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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