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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3]410号颁布时间:2003-03-06

     2003年3月6日 京财税[2003]410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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