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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3]453号颁布时间:2003-08-08

     2003年8月8日 京地税企[2003]45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口径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 等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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