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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2]2425号颁布时间:2002-12-14

     2002年12月14日 京财税[2002]2425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 征营业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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