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3]112号颁布时间:2003-02-10

     2003年2月10日 京财税[2003]112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 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