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帐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3]70号颁布时间:2003-01-16

     2003年1月16日 京财税[2003]70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帐损失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帐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