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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转移土地使用权税收征收政策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1]496号颁布时间:2001-10-22

     2001年10月22日 京地税地[2001]49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的政策扶持精 神,现就有关契税征收政策明确如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建设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北 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再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北 京星网工业园有限公司、最后由入园厂商承受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 移的三个环节中所涉及的契税、以及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环节发生的营业税,依法 征收并在实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时一次足额征收。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政策支持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 第20637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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