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9]30号颁布时间:1999-01-11
1999年1月11日 京地税个[1999]3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
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国税发[1998]205号)转发给
你们,请在工作中按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是否按
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