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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正填开发票规定的通知

京国税征[1999]327号颁布时间:1999-07-07

     1999年7月7日 京国税征[1999]327号 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市局各处室:   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税征[1999]217号)第十二条中“大写合 计数前用‘⊙’符号封顶”更正为用“‘⊕’符号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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