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9]077号颁布时间:1999-05-24
1999年5月24日 京国税[1999]07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
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7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
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5月24日 国税发[1999]76号)(略)